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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办理取保候审事宜

来源:原创 作者:张天祥 时间:2015-12-05


【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方式】

取保候审是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资格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取保候审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人保另一种是财保,由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并提供保证书。

保证人应当符合的条件: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必须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必须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必须有固定收入和固定住所。

   在大连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取保候审一般都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 依职权进行取保,也就是说,从立案侦查开始,侦查机关就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案情不复杂,情节也不严重,也就没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了,也就直接适用了取保候审,但只要侦查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那这种情形就必须专业的刑事律师来介入,帮助犯罪嫌疑人来办理取保事宜。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期】

   除了侦查机关依职权办理的取保候审事宜,那么在检察院没有批捕之前取保是最简单的,如果实在来不及,那么批捕之后,卷宗材料没有到检察院公诉科的时候,也可以办理取保,如果案卷材料已经到了检察院公诉科,那么取保候审就变得尤为困难,但也不是不可以,只要证据或者案情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有什么变化,依然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代为办理取保事宜。

   大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张天祥提醒被告人的近亲属,只有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才能及时的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事宜,才能更好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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