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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刑事辩护律师关于《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2016》有感

来源:原创 作者:张天祥 时间:2015-12-08

作者:大连刑事辩护律师   张天祥13889526065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省刑法学会理事,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大连狮子会382区童善服务队法律委员会**。擅长的领域:重大刑事案件的一审辩护、刑事案件二审的改判及发回重审、公司法务及民商事案件。

 2015年12月5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2016》将在2016年1月1日执行,对于这个收费标准执行,充分显示了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化,更加体现了律师的社会价值,虽然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但律师收费的市场化,无疑会让律师在服务方面要增加个人品牌的附加值,因为市场化以后,律师的竞争也会加剧,那些服务不好,品牌意识差的律师将会逐步淘汰。

   作为大连资深刑事律师,对于此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的市场化,无疑打开了刑事辩护的心结,因为想把一个刑事案件做好,做精,所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甚至面临的各种压力和风险要比民事案件大的多,但以往的收费却比民事案件少的多,这样的后果导致很多律师事务所批量、低价的代理刑事案件,在代理过程中程序化、公式化,千篇一律的走程序,导致大连刑事案件委托市场价位过低,服务质量差,很多案件被告人并不满意,导致很多被告人的家属从北京、上海高价聘请刑事辩护律师,现在《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2016》的颁布实施,无疑为大连刑事辩护律师两级分化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个人相信,会有更多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在大连涌现,刑事辩护律师的春天即将来临。

   马上就要2015年12月25日圣诞节了,大连刑事辩护律师张天祥预祝大家圣诞节快乐,家庭和睦,幸福安康。

                              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

                                        于大连东特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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