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是去年就接受的委托,因为案件还未经过一审判决,所有的内容均属涉密状态,在这里我就不赘述了,这个案子最大的疑点就是--没用充分的证据证明死者是被告人打死,但毕竟是死了一个人,中国的人的思维方式就是,总要有人出来承担责任,实在不行就有罪推定,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法学思维,无论何种案件类型,不管是毒品案件、还是杀人案件、还是伤害致死案,都应该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出发,而不是有罪推定。
这个案子现在已经是一退一补结束,大连市检察院将根据补充的证据来决定是否再次退侦,如果不退,开庭日期也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