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货物装卸规定,乙方同意根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甲方所有要求的服务及设施,并且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设施。双方协商一致,特此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业务范围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集装箱装卸业务。
三、装卸办法及结算
1、装卸方法:乙方根据甲方的入库单据,将相集装箱内的叉车从集装箱上卸到仓库指定库位上,价格 150 元/集装箱;
2、装货方法:乙方根据甲方的出库单据,从指定的库位上将叉车装到集装箱内,价格 150 元/集装箱;;
4、结算方法:每 月结算一次,结算前3日乙方将装卸集装箱清单交甲方经理签字确认后,结算。
四、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在每次装卸货前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需装卸货物的数量,提供装卸场地。
(2)按时支付装卸费。
2、乙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自行准备装卸工具,并对所有装卸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所有现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2)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及时进行货物装卸及进出仓工作,如由于乙方延误不能及时装卸及进出库,应按照当次货物装卸费用的二(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低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3)若乙方多次不能完成甲方的任务,且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除了赔偿甲方损失之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做任何赔偿。
(4)乙方装卸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甲方财物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叉车),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5)乙方装卸人员的所有用工手续(含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劳保用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所有人员均与甲方没有任何劳动关系。
(6)如果乙方装卸人员在工作中不慎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乙方人员伤亡,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赔偿损失。
(7)如果由于乙方违反本协定中的任何保证和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甲方需要对任何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并承担在此过程中甲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
五、合同的终止
甲方业务发生变更需提前终止合作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作,或双方因为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均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
六、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在本合同签订后,颁布和开始实施涉及有关本合同权利义务和内容的新的法律规定,该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合同同样具有约束力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若在一方提出协商解决争议后三十日(30)内协商不成立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1)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