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去年接受委托,委托之后张天祥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被告人王某和田某,拒绝认罪,基本属于零口供,在证据链条上,缺少了被告人供述这一主要的环节。
在第一次报批的时候,大连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释放后公安机关对被告人采取了定点监视居住,后被大连市检察院附条件批捕,要求十日内补充证据,否则释放。
现在案件虽然也能达到起诉条件,但不可否认,从整个证据链条上来看,还是略有欠缺的,下周开庭也主要围绕办案单位欠缺的证据作为突破口,综合开庭的具体情况,及被告人当庭的反应,看是否做无罪辩护,从现在的情形来看,不出意外是一个无罪辩护的案子,场面估计得很火爆,第一次见到给办案单位的办案人员做询问笔录,从这点来看,中国法制化建设的脚步,真的越走越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