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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未成年人疯狂抢遍全镇赌博机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8-12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现在未成年人犯罪是越来越多了,未成人犯罪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家庭父母离异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之一,请看下文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基本案情】

  5个小青年,因为缺钱,居然想到了去棋牌室抢赌博机来换钱。一个月不到,他们几乎洗劫了秀洲区某镇所有棋牌室。

  起头的是小金,有过偷盗“前科”。因为父母离异,没人管教,小金基本过着自给的日子。今年3月初,他提议大家去该镇“搬”赌博机。于是,大家迅速分工:叫车、开车、拿家伙……气势汹汹地冲进了一个个棋牌室。不少棋牌室老板看他们来势凶猛,手里还有皮棍,都没敢多问,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把赌博机搬上车。5人开始疯狂作案,该镇十多家棋牌室、杂货店都被他们“搬”过赌博机,有些村的棋牌室甚至被“光顾”了好几次。因为放赌博机是违法行为,所以很多棋牌室老板在赌博机被抢走后,也不敢声张。

  今年3月25日,5人被警方抓获。日前,秀洲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抢夺罪依法对5人提起公诉。

  5人中,大多是未成年且没有父母管教的孩子。检察官说,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有力监管、交友不慎,是导致他们最后犯法的最直接原因。

  相关法律知识: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捣乱,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这一概念将寻衅滋事罪局限在公共场所是不正确的。

  未成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内在成因

  1、生理成因

  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不平衡、不同步、有缺陷,在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下,极易受到外界不健康因素的影响,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未成年人十三、四岁以后身体和生理发生了较大变化:身体外型变了,内脏机能健全了,性发育逐渐成熟了。身体和生理机能虽然迅速发展,但腺体发育尚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不强,所以经常表现为有旺盛的精力但用之不当,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极易发生暴力性的违法犯罪。如打架斗殴、抢劫、强奸、寻衅滋事等。未成年人性发育的逐步成熟,引起其心理变化,表现出对异性的兴趣和性机能的好奇心及疑惑。一些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淡薄者,在受到不健康内容刺激时,便控制不住其性冲动而走上犯罪道路。》》》查看全文

  找法小编提醒:家庭因素是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希望大家可以重视家庭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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